宮刖之刑。因其施於下體,故稱為「下服」。《周禮.秋官.小司寇》:「聽民之所刺宥,以施上服下服之刑。」漢.鄭玄.注:「上服,劓墨也;下服,宮刖也。」
服輕刑。《書經.呂刑》:「上刑適輕,下服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3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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