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能移動的財產。指土地、房屋及附著於土地的定著物,統稱為「不動產」。如房子、工廠等建物即是。[例]陽光法案要求公職人員公布他們名下所持有的動產與不動產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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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土地及附著於土地的定著物及改良物,統稱為「不動產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