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國培育警政幹部的最高學府,統一辦理全國警官教育,並承接各政府機關如海岸巡防署、移民署、消防署委辦之教育訓練。民國二十五年成立於南京,先總統蔣中正為首任校長。四十三年在臺灣復校,四十六年增辦四年大學制本科教育。其後各系陸續創設研究所。原稱為「中央警官學校」,八十四年改為「中央警察大學」。簡稱「警大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