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種刑罰。古代刑法分輕重五等,即為墨、劓、剕、宮、大辟。隋以後改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為五辟。《石點頭.卷一二.侯官縣烈女殲仇》:「九閽誰控,五辟奚寬。」
五君。指王后、元帝、成帝、哀帝、平帝。《文選.班固.幽通賦》:「巽羽化于宣宮兮,彌五辟而成災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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