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指脫離名籍而逃亡在外的人。語本《史記.卷八九.張耳陳餘列傳.張耳》。後亦用「亡命之徒」比喻不顧性命作奸犯科的人。
01.《周書.卷三七.郭彥列傳》:「彥勸以耕稼,禁共遊獵,民皆務本,家有餘糧。亡命之徒,咸從賦役。」 02.《舊唐書.卷一四二.李寶臣列傳》:「寶臣以七州自給,軍用殷積,招集亡命之徒,繕閱兵仗,與薛嵩、田承嗣、李正己、梁崇義等連結姻婭,互為表裡,意在以土地傳付子孫,不稟朝旨,自補官吏,不輸王賦。」 03.《舊五代史.卷一一四.周書.世宗本紀一》:「詔諸道募山林亡命之徒有勇力者,送於闕下,仍目之為強人。」 04.《水滸傳》第六三回:「倘若這亡命之徒,引兵到來,朝廷救兵不迭,那時悔之晚矣!若論小官愚意,且姑存此二人性命。」 05.《三俠五義》第七二回:「你老人家自己想想,這一群人都不成了亡命之徒了麼?」 06.《糊塗世界》卷九:「這些亡命之徒,聽說頗有點火器。此次帶兵前去,若不帶點防備,萬一那邊當真開了鎗,這邊便成了徒手抵禦了。」
比喻不顧性命作奸犯科的人。貶義。
近義:不法之徒
「亡命」,改變姓名而逃亡。據《史記》記載,魏大梁人張耳年少時當過信陵君的食客,後來改變姓名,逃亡到外黃。受到外黃富人的看重,將新寡的女兒嫁他,並給了他一筆豐厚的錢,他因此得以結交各路好友,最後當上魏國的外黃令,賢能的名聲遠播,而「亡命之徒」完整的語形,見於《周書.卷三七.郭彥列傳》:「亡命之徒,咸從賦役」。意思是郭彥主張讓那些作奸犯科逃亡而來的人,都要分擔賦稅和徭役的工作。後來「亡命之徒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意義慢慢轉變為比喻不顧性命作奸犯科的人。今人所用,多為後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