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為處理道路交通案件所設置的法庭。依照規定,地方法院、高等法院及其分院,均應設置交通法庭,並得為專庭或指定專人辦理,以便利道路交通案件的處理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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