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回、歸還。[例]他把撿到的證件,交還給失主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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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交回、歸還。如:「警察把招領的東西交還給失主。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三五回:「第二個是仍然交還阿七媽,叫他拿了這個憑據,和你要人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