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功勞來補償、掩蓋過失。《三國志.卷五七.吳書.朱據傳》:「據以為天下未定,宜以功覆過,棄瑕取用,舉清厲濁。」也作「將功補過」、「將功折過」、「以功補過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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