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庸俗、粗鄙得使人難以忍受。[例]過分濃豔的打扮,容易令人覺得俗不可耐,反而失去了修飾的意義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形容言語舉止庸俗得使人難以忍受。《聊齋志異.卷七.沂水秀才》:「一美人置白金一鋌,可三、四兩許;秀才掇內袖中。美人取巾,握手笑出,曰:『俗不可耐!』秀才捫金,則烏有矣。」《鏡花緣》第二二回:「你們既不懂得文理,又不會作詩,無甚可談,立在這里,只覺俗不可耐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