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時地方上的自衛組織,為北宋王安石所創。以十家為一保,徵召壯丁,教習戰陣,以訓練鄉民具有自衛的能力。[例]保甲法在中國行用的時間很長,從宋到晚清,它都是主要的基層治安體系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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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時地方上的基層自治組織,為宋朝王安石所創。以十家為保,設保長,五十家為一大保,設大保長,徵召壯丁,教導戰陣。目的在使鄉民能自衛,以防範奸慝。《宋史.卷三二七.王安石傳》:「保甲之法,籍鄉村之民,二丁取一,十家為保,保丁皆授以弓弩,教之戰陣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