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名。《隋書.卷八○.列女傳.序》:「其修名彰於既往,徽音傳於不朽,不亦休乎!」
正名位。《國語.周語上》:「有不享則修文,有不貢則修名。」
求名。《孔叢子.抗志》:「橋子良修實而不修名,為善不為人之知己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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