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案件通常以判決確定後執行為原則,若債權人恐中途生變,得於一審勝訴後,依法向法院聲請先為執行。但勝方須事先提供約三分之一的擔保金額始得執行,稱為「假執行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