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名字有二字者,雖偏舉其中一字,也要避諱。《禮記.曲禮上》:「禮不諱嫌名,名不偏諱。」
名有二字,諱其一字。《梁書.卷七.皇后列傳.太宗王皇后》:「父騫,字思寂,本名玄成,與齊高帝偏諱同,故改焉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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