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格上為附加必要注解說明所留的一欄。或指注解本身而言。[例]請將家屬的姓名填在備註欄內。
寫作論文或著書立說時,留供查考的附注。[例]寫作論文時,若有引述他人的說法,應使用備註標明出處。 [△] 備注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表格上為附加必要注解說明所留的一欄;亦指注解。如:「請將緊急聯絡人的姓名與電話填在備註欄內。」
寫作論文或著書立說時,留供查考的附注。如:「學術論文中,若有引述他人創見時,一定要用備註說明出處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