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上指無殺人之犯意,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所成立的犯罪行為。可分為普通傷害罪、重傷罪、過失傷害罪等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《台文華文線頂辭典》採 CC BY-SA 4.0 公開授權。
感謝 Iûⁿ Ún-giân(楊允言)教授提供資料予 ChhoeTaigi 計畫公開授權,使 Kemdict 得以利用。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