優厚的褒獎。《南史.卷四.齊武帝本紀》:「今區宇寧晏,宜加優獎,郡縣丞尉,可還田秩。」唐.白居易〈薦李晏韋楚狀〉:「身典三郡,家無一金,據此清廉,別堪優獎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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