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易經》中的八種符號。相傳為伏羲氏所作,三爻成卦,爻有陰、陽之別,由陰、陽爻組成八種不同的形式,即為八卦,借以象徵自然現象及人事的變化。八卦為乾、兌、離、震、巽、坎、艮、坤。[例]傳統的算命方法,常以八卦來推算命運的吉凶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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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經》中八個基本卦名。相傳為伏羲氏所作,由陰(⚋)、陽(⚊)二爻組合而成,三爻成卦,以象徵宇宙結構及諸事的變化。八卦為乾(☰)、兌(☱)、離(☲)、震(☳)、巽(☴)、坎(☵)、艮(☶)、坤(☷)。《易經.繫辭上》:「是故易有太極,是生兩儀,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」《太平御覽.卷九.天部.風》引王子年《拾遺記》:「伏羲坐於方壇之上,聽八風之氣,乃畫八卦。」
閒言閒語,道人長短之意。本為香港地區的流行用語,後臺灣亦沿用之。如:「團體中只要有人喜歡八卦,是非必多。」
也指胡亂的傳言。如:「影星八卦」、「八卦報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