滿清時戶口的編制,以正黃、正白、正紅、正藍、鑲黃、鑲白、鑲紅、鑲藍八種來區別,分為滿洲八旗、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三類。清.瞿蛻園《歷代職官簡釋.八旗都統》:「八旗次序,以鑲黃、正黃、正白為上三旗,其餘為下五旗。行軍或行獵,則以鑲黃、正白、鑲白、正藍為左翼,餘為右翼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