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本部以外分設的學校。[例]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
不在同一學校中。[例]男女分校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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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分任校勘之事。唐.權德輿〈崔衛二侍郎詩集序〉:「初二賢皆以秀造,分校祕府宏文之書。」
科舉時校閱試卷各房官稱「分校」。
校本部以外分設的學校。
分隔,使不在一校。如:「男女分校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(日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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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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