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成兩半、分成兩邊。《易經.繫辭上》:「分而為二以象兩,掛一以象三。」《宋史.卷九一.河渠志一》:「今二股河自魏、恩東至于德、滄入于海,分而為二,則上流不壅,可以無決溢之患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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