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界、界限。[例]淡水河為臺北市與新北市的分野。
古代天文家區分全國土地而與二十八星宿相配,藉星象之變動來觀察地面州國的吉凶,即所謂封地皆有分星,以觀妖祥。[例]唐朝王勃在〈滕王閣序〉裡提到「星分翼軫,地接衡廬」,即指南昌的地理位置正在翼、軫兩個星宿的分野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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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古代占星家為了藉星象來觀察地面州國的吉凶,所以將天上的星宿分別指配於地上的州國,使其互相對應,即云某星宿為某州國的分野或某地是某星宿的分野。《文選.王延壽.魯靈光殿賦》:「承明堂於少陽,昭列顯於奎之分野。」《三國演義》第七回:「以分野度之,當應在孫堅。」
分界、界限。如:「黃河的這一段,是陝西、河南兩省的分野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