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犯罪案件的偵查過程中,嫌疑犯或被告遭到司法警察、情治單位人員以各種粗暴的手段逼問口供。[例]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,以刑求取得的犯罪嫌疑犯自白,不得做為犯罪證據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326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在犯罪案件的偵查過程中,嫌疑犯或被告遭到司法警察、情治單位人員以各種粗暴的手段逼問口供。如:「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,以刑求取得的犯罪嫌疑犯自白,不得做為犯罪證據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3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