剖分信符。漢朝封功臣時,將作為信物的符節,剖分為二,一分交給受封者保存。《漢書.卷一.高帝紀下》:「甲申,始剖符封功臣曹參等為通侯。」《文選.司馬相如.喻巴蜀檄》:「故有剖符之封,析珪而爵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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