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品雖已由政府核准,但經檢驗發現,所含成分的純度、含量、效價、適應症與核准不符,或含汙穢物、或變質、或超過有效期間、或使用不合格的包裝材質等者。劣藥的定義詳見我國現行藥事法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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