擁有珍寶容易招來禍害。《左傳.桓公十年》:「初,虞叔有玉,虞公求旃,弗獻。既而悔之,曰:『周諺有之:「匹夫無罪,懷璧其罪。」吾焉用此,其賈害也。』」也作「匹夫無罪,懷璧為罪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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