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法在南北朝分為南北二派。南派以帖學為主,風格飄逸。北派以碑學為主,風格剛勁樸拙。自宋代以來帖學獨盛,及至清代,碑學始得抬頭,此說由清代阮元提出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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