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官名:(1)南北朝尚書省有祠部尚書,隋改為禮部,唐高宗龍朔二年改禮部為司禮,禮部尚書為司禮太常伯,咸亨元年恢復舊稱。(2)明宦官有司禮監,置提督太監、掌印太監、秉筆太監等,負責宮廷禮儀,內外奏章,中葉以後權任甚重,勢陵宰相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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