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男女混合組隊的運動。起源於荷蘭。其場地與手球場一般大小,分為三個區,距兩端十公尺各設籃框。比賽以投籃得分多少分勝負。規則類似籃球,但不能連續運球,帶球只可走一步,且男女分別一對一的防守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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