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的一種伎藝。表演時以歌詠為主,並穿插舞蹈。《新唐書.卷一一九.武平一傳》:「始自王公,稍及閭巷,妖伎胡人,街童市子,或言妃主情貌,或列王公名質,詠歌蹈舞,號曰『合生』。」
宋代的一種說唱伎藝。藝人在表演當場指物賦詩。宋.洪邁《夷堅支志乙.卷六.合生詩詞》:「江浙間路岐伶女,有慧黠知文墨,能於席上指物題詠,應命輒成者,謂之『合生』。」也稱為「合笙」、「唱題目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=[合枝]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