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祀之禮,為古五禮之一。《周禮.春官.大宗伯》:「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。」
婚禮。宋.秦醇《譚意哥傳》:「君若不棄焉,君當通媒妁,為行吉禮,然後妾敢聞命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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