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正言順
ㄇㄧㄥˊ ㄓㄥˋ ㄧㄢˊ ㄕㄨㄣˋ
形容名分正當、言詞合理。語本《論語.子路》。後用「名正言順」指所做的事正當而合理、不容置疑。
△「手足無措」
用法
指所做的事正當而合理、不容置疑。
用在「合理正當」的表述上。
例句
- 他所做的事總是名正言順、所以不曾受到非議。
- 總算拿到了駕照、這下可以名正言順地騎車去兜風了。
- 你們應該先向校方申請場地、才可以名正言順地舉辦活動。
- 王經理得到董事長授權整頓營業部門、名正言順、誰敢不服?
- 本來是件名正言順的事、被你這樣一搞、什麼立場都沒有了。
- 身為監察委員、對於公務員失職提出彈劾、本是名正言順的事。
- 選舉結果公布、蘇同學的得票數最高、名正言順地成為下一屆學生會長。
辨識
近義:堂堂正正
反義:盜名竊位
典故說明
春秋衛靈公死後、衛人立蒯聵(ㄎㄨㄞˇ ㄎㄨㄟˋ)之子輒、是為出公。這一年的六月、趙鞅將蒯聵納於衛國的戚地、與輒對立。直到出公五年、衛君輒始終違抗父親蒯聵、諸侯們屢次以這件事責備衛國。這時孔子門人子路等多在衛國任職、衛君輒想要請孔子主持政治。於是子路問孔子:「如果您去主政、要先從哪裡下手?」因為衛國正處於一個君不君、臣不臣、父不父、子不子、名實錯亂的局面、孔子根本無意輔佐出公、所以說:「如果非做不可的話、就從正名入手吧。」並且說出「名不正、則言不順」、意思是說:名分不正、所說的話就不合道理。而孔子所講的此一席話見於《論語.子路》。後來「名正言順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、用來指所做的事正當而合理、不容置疑。
書證
- 宋.蘇軾〈太常少卿趙瞻可戶部侍郎敕〉:「先王之論理財也、必繼之以正辭。名正而言順、則財可得而理、民可得而正。」
- 《續資治通鑑.卷一一一.宋紀一一一.高宗紹興二年》:「方其批付三省、合稱御筆;三省奉而行之、則合稱聖旨;然後名正言順。」
- 元.鄭光祖《倩女離魂》第二折:「老夫人許了親事、待小生得官回來、諧兩姓之好、卻不名正言順?你今私自趕來、有玷風化、是何道理?」
- 《三國演義》第七三回:「今曹操專權、百姓無主;主公仁義著於天下、今已撫有兩川之地、可以應天順人、即皇帝位、名正言順、以討國賊。」
- 明.王守仁《傳習錄.卷上.中庸首章》:「則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、名正言順、一舉而可為政於天下矣。孔子正名、或是如此。」
- 《紅樓夢》第四八回:「他既說的名正言順、媽就打量著丟了八百一千銀子、竟交與他試一試。」
《成語典》版本編號:2020_20241226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