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務契約上的當事人遇有爭議時,以所簽訂的仲裁契約為據,委請仲裁人作成判斷書或和解書,以解決雙方爭議。仲裁人之判斷與法院之明定判決,具同一效力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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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