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體髮膚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故曾子臨終時,召弟子啟其衾而視其手足是否完好。見《論語.泰伯》。後指人得以善終。唐.獨孤及〈前左驍衛兵曹參軍河南獨孤公故夫人韋氏墓誌〉:「啟手足之日,長幼號咷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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