晉時荀勗作《新簿》,將群書分類為四部:甲部,記六藝、小學;乙部為古諸子家、近世子家、兵書、兵家、術數;丙部有史部、舊事、皇覽簿、雜事;丁部有詩賦、圖讚、汲冢書。唐玄宗於兩都各聚書四部,以甲、乙、丙、丁為次,列經、史、子、集四庫。後分類群書多沿用唐例,以經、史、子、集為四部。[例]《四部叢刊》、《四部備要》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晉時荀勗作新簿,將群書分類為四部:甲部,記六藝、小學;乙部為古諸子家、近世子家、兵書、兵家、術數;丙部有史記、舊事、皇覽簿、雜事;丁部有詩賦、圖讚、汲冢書。見《隋書.卷三二.經籍志一》。唐玄宗於兩都各聚書四部,以甲、乙、丙、丁為次,列經、史、子、集四庫。見《舊唐書.卷四六.經籍志上》。後分類群書多沿唐例,以經、史、子、集為四部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