積存物品,待該物品短缺或需求量高時,再高價賣出。[例]做生意要有良心、要講公道,不可以囤積居奇發投機財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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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為圖厚利,積存貨物,等待該物品短缺或需求量高的時候,再以高價出售。《清史稿.卷四二六.列傳.王慶雲》:「從前鹽價每石三五十兩,自坐商囤積居奇,畦地錠票,租典靡常,一業數主,人人牟利。」也作「屯積居奇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