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英國協。名稱源起於西元1649年英國國會宣告成立的自由共和國,而於1921年英愛條約時正式使用。其本質並非國家,其主要作用為達成少數目的,如經濟互惠、肆應國際情勢、交換情報等。在需要時舉行會議,會議地點通常設在倫敦。[例]加拿大、愛爾蘭等均是國協的一員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3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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