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國民為參加對象,在參加滿一定期間以上之後,於年滿六十五歲或發生傷病成殘或死亡時,提供本人或遺屬年金給付,以保障其基本經濟生活安全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。保險給付可分老年年金、殘障年金及遺屬年金三種。[例]國民年金是種保險制度,而非單純接受補助津貼的福利制度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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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由政府開辦以保障國民基本經濟生活安全的社會保險制度。我國的「國民年金」制度於西元2008年10月1日開辦,對象為年滿25歲、未滿65歲,在國內設有戶籍,且未參加勞保、農保、公教保、軍保的國民,在被保險人投保達一定期間之後,當年滿六十五歲,或發生傷病成殘或死亡時,提供本人或遺屬年金給付。國民年金提供「老年年金」、「身心障礙年金」、「遺屬年金」三類年金給付保障,及「生育給付」、「喪葬給付」兩類一次性給付保障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