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統府所設的顧問。由總統特聘,聘期不得逾越總統任期。膺聘者對建設國家有關事項,可隨時向總統提出建議,並備諮詢。依法有給職者不得逾三十人,無給職者不得逾六十人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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