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。於西元1946年於荷蘭的海牙成立,以法官十五人組成,掌理國際間訴訟事件的審訊及判決,並對聯合國所提法律問題發表諮詢意見。[△] 國際法庭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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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。於西元一九四六年於荷蘭的海牙成立,以法官十五人組成,依國際法解決國家之間的法律爭端,以及對聯合國各機關和專門機構所提出的法律問題發表諮詢意見。也作「國際法庭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