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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法院


地方法院

  1. 三級法院中第一級的審判機關。設於各縣市,以管轄民事、刑事第一審之訴訟或非訴訟案件。簡稱為「地院」。

地方法院

  1. 原則上為民事、刑事之第一審審判機關。設於直轄市或縣市地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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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(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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