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級法院中第一級的審判機關。設於各縣市,以管轄民事、刑事第一審之訴訟或非訴訟案件。簡稱為「地院」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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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原則上為民事、刑事之第一審審判機關。設於直轄市或縣市地方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