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河道工程每隔十年修繕一次,稱為「大修」。《六部成語註解.工部》:「大修中修小修:河道工程定例十年一大修。」《清史稿.卷一三五.兵志六》:「各省設造船廠,定師船修造年限,三年小修,五年大修,十年拆造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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