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法系係淵源於羅馬法。羅馬法自中世紀被歐洲大陸接受後,幾成歐陸各國的通法,如現在的德國、法國、義大利皆是。由於國際間文化交流的加速,因此在法律的精神或形式上,有些國家即不免彼此類似,而成為一個系統。如亞洲的日本及我國的法律,即屬此系統。與大陸法系相對的是海洋法系,二者在刑事訴訟制度上相差很大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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