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制,為統理百官的首長。[△] 冢宰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職官名:(1)周制,統理百官之長。秦、漢不置。晉改太師為太宰。南北朝時,廢置不一。隋後無此官,至宋徽宗時改尚書左僕射為太宰,不久即廢。明、清則通稱吏部尚書為「太宰」。(2)掌管飲食的官吏。《大戴禮記.保傅》:「青史氏之記曰:『……太宰持升而御戶右。』」北周.盧辯.注:「太宰,膳夫也。」《漢書.卷一九.百官公卿表上》:「又諸廟寢園食官令長丞,有廱太宰、太祝令丞,五畤各一尉。」唐.顏師古.注:「太宰即是具食之官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