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火。語本《周禮.天官冢宰.宮正》:「春秋以木鐸修火禁。」唐.賈公彥.疏:「宮正於宮中特宜慎火,故修火禁。」後即以失慎為失火。清.薛福成《庸盦筆記.卷四.述異.輪船失火》:「貨艙失慎,延及艙面,燃著自來火,遂至不可撲滅。」
不慎、疏忽。如:「計劃失慎,導致整個工作無法進行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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