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法作亂。《明史.卷二七四.高弘圖傳》:「請禁奸宄小人借端妄言,脫罪僥倖。」也作「姦宄」。
犯法作亂的人。《文明小史》第四二回:「盤查奸宄,本是他警察局的義務。」也作「姦宄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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