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結婚時,娘家陪嫁的財物。宋.孫光憲《北夢瑣言.卷九.裴楊操尚》:「楊相女適裴坦長子,嫁資豐厚,什器多用金銀。坦尚儉,聞之不樂。」《三國演義》第五二回:「若不嫌家嫂貌陋,願陪嫁資,與將軍為妻。」也作「嫁貲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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