競賽中的第三名。[例]他與第二名只差一分而落為季軍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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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名次位於冠軍、亞軍之後,即第三名。「季」原有「末」義,舊指農曆一個季度的最末月分,季春、季夏、季秋、季冬即三、六、九、十二月。一個季度三個月,依「孟」、「仲」、「季」為序,「季」遂逐漸成為「三」的同義詞,故以季軍為第三名。如:「他得到這次演講比賽的季軍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