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守房屋。《史記.卷一二二.酷吏傳.張湯傳》:「其父為長安丞,出,湯為兒守舍。」晉.干寶《搜神記》卷一二:「遇家人咸出,唯此婦守舍。」
靈魂守其軀殼稱為「守舍」。若神魂不定則稱為「神不守舍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