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本《論語.為政》:「道之以德,齊之以禮。」以道德感化百姓,禮樂教導民眾,使民知廉恥而歸服。為仁政的方式。《舊唐書.卷六三.裴矩傳》:「此人受賂,誠合重誅;但陛下以物試之,即行極法,所謂陷人以罪,恐非導德齊禮之義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