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的過錯、輕微的過失。《管子.五輔》:「薄徵斂,輕征賦,弛刑罰,赦罪戾,宥小過,此謂寬其政。」
稍微過量。南朝宋.劉義慶《世說新語.排調》:「昨食酪小過,通夜委頓。」
《易經》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艮(☶)下震(☳)上,表示利於守正,只可做小事,不宜做大事之象。
一種學校、機關團體對犯錯者的行政處分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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